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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 公司设计专业计划、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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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 2024年设计专业上线情况及招生计划,在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 120%的差额比例,划定设计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因我司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20%,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请符合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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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程序

1.缴纳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前需缴纳复试费100元,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出示。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复试前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学院 41上午8:00在良乡校区艺A102会议室,组织报考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入校,提前准备好需要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

1)提前打印并填写好《公司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检查表》中的考生相关信息,连同以下原件一并交给工作人员查验:

①准考证原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加盖有效注册章的员工证原件(应届生)

③身份证原件

2)考生将以下材料按照次序整理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提交给学院指定工作人员:

①准考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往届生)/员工证复印件(应届生)

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A4 纸上)

④《公司 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

⑤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原件)

⑥《公司 2024年研究生复试健康状态自主申请表》(本人手写签名)

⑦《公司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个人陈述表》(本人手写签名)

⑧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及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四级成绩单)

⑨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摘要和主要内容介绍

⑩目前从事的工作、获得的科研成果及业绩的奖励、发表的论文、从事科研课题等介绍(往届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奖励(应届生)

3)报考“退役大员工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报考 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

5)设计专硕考生需提供打印装订的个人作品集。作品集不退回,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考生向工作人员出示交纳复试费用的相关凭证。资格审核完成后,学院工作人员在考生准考证原件上盖章,并将准考证返还考生。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笔试全程录像,妥存备查。设计专硕笔试环节请考生自行准备绘画工具。学院统一提供画纸。

2)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其中含英语口语及听力 30 分。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后,根据主考官的指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1 套试题作答。如果考生抽到不会的题目,不允许重新抽取题目或者另换题目作答。面试全程录像妥存备查。

3)复试内容包括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实践、工作表现等情况;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政审)、《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状况进行核查。

4.复试注意事项

1)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需在笔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经院资格审查通过盖章)进入笔试考场。在笔试时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设计专硕考生自行准备绘画工具)进入考场,复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等物品。

考生参加笔试应自觉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的各项规定。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2)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经院资格审查通过盖章)到达公司指定地点。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需将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交给学院工作人员暂时保管。考生需在学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逐个进入到考场进行面试。考生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考生本人面试结束后不可离场,需根据工作人员指令坐在考场后面等待本组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场。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政审)、《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状况进行核查。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校后组织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员工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

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已被我司拟录取的推免生,也须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推免生将无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成绩

1.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各方式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的平均值。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3)考生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70,复试成绩占 30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30

2.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参加“大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员工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员工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员工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录取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招生工作程序进行。

1.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按照“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同一批次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两门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低于45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交或未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者不予以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定向协议提交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

8.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9.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考生查询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1.公司将在学院网站发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通知。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考生成绩,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3.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集团研招办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yzb.btbu.edu.cn)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复试监督

公司电话010-81353395,邮箱btbusjyz@163.com

集团研招办:010-68987086

纪检监察部门:010-81353212

若考生本人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通知后的 3 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申请。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公司2024年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检查表

附件2公司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

附件3-考场规则

附件4-2024年设计与艺术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3月25